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2 04:34:32
法律分析:不算犯法。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流产对于身体的损害是非常大的,恢复修养也是很有必要的,并且短期内也是难以恢复的。因此从法律层面对流产的修养做出规定事非常合理的,也是很人性化的一个举措。作为用人单位,也要按照法律规定批准职工的休假,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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