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7 04:58:23
法律分析:独生子女费是我国计划生育自实施以来对独生子女实行的一种奖励。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都会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以四川省为例,每年按人均不低于5元、市(州)财政部门每年按人均10元至15元的标准,安排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部门补足。法律依据:《四川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实施办法》。第四条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专项经费建立财政专帐进行管理,拨款、社会抚养费全额进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专帐核算。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财政部门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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