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7 06:11:58
法律分析:房改房的房产性质主要还是表现为特殊的共有关系,房子的地段,质量等方面都相当于公司单位提供,职工只需要花成本价来获得房屋的所有权。从法律性质上讲,部分产权的房改房实际上是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管理权的住房单位和购房职工间的特殊共有关系。购房者所购住房的价值构成上包含有售房单位的出资部分,并且各自占有一定比例。购房者将住房转让、出租所得收益在补交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交纳有关税费后,由售房单位和购房者按各自产权比例分配。购房者将该房进入市场交易时,售房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和承租权。但部分产权所体现的共有又不同于民法中的一般共有,而呈现出“特殊性”:首先,部分产权中的售房单位在该房屋进入市场交易前不能占有、使用和支配已出售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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