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6 09:45:46
一、凡申请参加县级及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统一组织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应按规定缴纳鉴定费。鉴定费由县及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收取。二、职工因工负伤鉴定,其鉴定费由职工所在单位缴纳;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鉴定,其鉴定费由被鉴定人个人交纳。劳动复议仲裁工伤鉴定费由败诉方交纳。三、劳动鉴定过程中,需要对被鉴定者进行各项辅助检查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指定的县及县以上医院现行的医疗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四、劳动鉴定按照下列标准收取费用。1、职工因工负伤、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进行的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为省级每人次200元;市级180元;县级150元。2、复议仲裁收费标准为省级每人次400元;市级350元。五、劳动鉴定所收费用的使用范围。1、聘请劳动鉴定专家的劳务费。2、劳动鉴定所需表、册、证、卡等印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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