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6 12:33:48
中心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最高一级为30元,最低一级为6元。温江区、新都区、青白江区、龙泉驿区、都江堰市最高一级为18元,最低一级为4元。彭州市、崇州市、邛崃市最高一级为14元,最低一级为2元。双流县、郫县最高一级为12元,最低一级为4元。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最高一级为12元,最低一级为2元。建制镇、工矿区最高一级为8元,最低一级为1元。《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四条。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一、关于适用等级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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