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6 04:24:41
二审在发现新的罪过,结合上诉、抗诉的情况下,会加重刑期。一般情况下,二审遵循“上诉不加刑”原则,即第二审人民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一、应当开庭审理的其他案件。1、社会关注、影响重大的上诉案件。2、当事人或者其亲属强烈要求开庭审理的上诉案件。3、同级人民建议开庭审理的上诉案件。4、发回重审后再次提出上诉的案件。5、开庭审理有利于收到最佳社会效果的上诉案件。二、对于以下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1、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4、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