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9 18:03:57
根据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如下:首先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其次清偿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最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要求,将按比例分配。此外,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法律分析;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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