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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7 11:37:36
产品质量法有强制措施吗。《产品质量法》第十第一款第(四)项及第二款县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范围,对涉嫌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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