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7 10:17:49
律师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寄送的快件丢失,如果没有保价的,一般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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