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7 10:08:00
监察委留置时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需经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市级以下需报上级批准,省级需备案。可延长一次,但总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如留置不当,监察机关应及时解除。法律分析;监察委留置时间一般最长是不超过3个月。根据监察法的规定,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拓展延伸;监察委员会留置期限的法定规定与实际执行是否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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