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7 10:08: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固定且不受案件变化影响。即使发现新罪,留置期限也不会重新计算。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但延长时间也不得超过三个月,最长留置期限不超过六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需报上级监察机关批准才能延长留置时间。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这里的三个月是固定期限,不因案件情况的变化而变化;不能因发现“新罪”(监察机关之前未掌握的被调查人的职务违法犯罪)重新计算留置期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也不得超过三个月,因此留置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拓展延伸;监委留置制度的法定限期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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