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7 12:30:46
法律分析:1、“严重后果”,主要指因此而引起证券交易价格较大幅度的异常变动,损害了其他投资者的利益,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等等。2、以证券投资分析人士身份提供投资参考意见的行为不构成本罪;情节显著轻微,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一、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亦为复杂客体,其不仅会侵害国家有关证券、期货交易的管理制度,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而且还会由此造成投资者的利益主要是经济利益重大损害。2、客观要件;(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编造并且传播对证券、期货交易有影响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①所谓编造,是指无中生有的捏造、胡编乱造。其结果必须是产生虚假的即与事实不相符、不真实、不全面的消息。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