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7 11:11:0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行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扩大查封、扣押、冻结范围的。(二)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三)在查封、扣押法定期间不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未依法及时解除查封、扣押的。(四)在冻结存款、汇款法定期间不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未依法及时解除冻结的。第六十三条行政机关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或者划拨的存款、汇款以及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的款项,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