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4 04:04:56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2.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分月预缴的,纳税人在每月终了后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分季预缴的,纳税人在每个季度终了后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在3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3.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取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自取得所得之日起3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在1个纳税年度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在每次取得所得后的次月15日内申报预缴。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4.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中国境内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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