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4 11:59:43
被执行人可以提执行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执行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一、案外人异议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案外人异议。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