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10 07:02:15
对行政强制执行可以复议,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构或行政机构申请人民,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当事人是可以对行政强制执行提出复议申请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强制执行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向行政复议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构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构作出的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一、申请强制执行提供什么材料。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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