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9 09:59:34
误区一:有理就能赢;在房屋买卖和装修过程中,为解决纠纷,往往最终采用诉讼解决的方式。这种解决方式的好处显而易见,就是具有最高的效力,但是也应该看到,为了保证最终裁决的公正,不可避免地要用复杂的法律程序来保证。这就是说在“打官司”的过程中,如何“打”是很重要的,这也是提醒大家不仅对诉讼的实体问题,而且对诉讼的程序问题都要了解。说远一点,法律意识的提高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从“知法”到“懂法”还是有一定距离的。现在大家的维权意识很高,知道出现纠纷可以到解决可以说是“知法”,为什么还有很多人在诉讼过程中感觉疲惫,在诉讼终结后感觉不满意,其原因就在于“懂法”的程度上的差异,也可以说是对法律的期望值过高,认为通过诉讼能够实现自己的全部要求,这是不切实际的。误区二:受理后再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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