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9 10:03:12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案件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1、询问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嫌疑人和证人。2、检查违法案件当事人的经营场所,依法对违法生产或者经营的烟草专卖品进行处理。3、查阅、复制与违法活动有关的合同、、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第三十三条,对于依法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根据情况在七日内采取下列措施。1、及时采取复制、拍照、录像等证据保全措施。2、需要鉴定的,及时送交有关机构鉴定并告知当事人所需时间。3、依法应当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作出移送决定并书面告知当事人。4、违法事实不成立或者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并告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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