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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9 11:23:47
企业年金不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不予支持。在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有非常明确的标准,企业年金作为夫妻中的一方在劳动收益,显然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双方在进行离婚协议的签订时,应当则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分隔达成一致意见,避免以后出现财产分隔纠纷。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和本企业经济状况,经过必要的民主决策程序建立的,享受国家税优支持的养老保障计划。企业年金主要有三种领取方式,分别是一次性领取、分期领取和转为商业年金领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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