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9 07:12:42
配偶同居导致婚姻破裂的案件中,判决准予离婚,由被告抚养孩子,原告每月支付30元子女抚养费,被告赔偿原告2000元。认为配偶的违法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要求实施违法行为的配偶具有主观过错和故意。在财产分割上,考虑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利益。法律分析;(1)配偶一方实施了法定的违法行为。即有配偶一方行使了民法典所禁止的破坏双方婚姻家庭关系的行为——与他人同居。即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2)违法行为导致了损害后果。即有配偶一方和第三者破坏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给相对一方造成了既成的财产和人身、精神损害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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