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7 10:47:58
1、人民拘留犯罪嫌疑人应首先审查拘留对象是否符合上述两种条件,是否可以用其他强制措施防止社会危害性发生。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2、人民作出拘留决定后交由机关执行,必要的时候,人民可以协助机关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异地执行拘留,应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机关应配合执行。3、对犯罪嫌疑人拘留后,人民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因有碍侦查,不能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经检察长批准,并将原因写明附卷;无法通知的,应当向检察长报告,并将原因写明附卷。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