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7 10:49:55
一、对超期羁押怎么办。发现上级机关、人民超期羁押的,应当及时层报该办案机关的同级人民,由同级人民向该办案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应加大对羁押期限的监督,将监所部门的单一监督改变为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监所检察监督等部门的共同监督,充分发挥侦查监督部门和审判监督部门的职能,促使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间的各个诉讼阶段得到有效的监督。在加强监督的实现过程中,必须创建和增强相应的处罚管理机制,这样才能使监督不致流于形式。1、把纠正超期羁押纳入检察机关的办案责任制中,和其它办案责任制一起执行、落实,一起考核。2、对超期限办案的承办人员提出批评教育,超期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处理,对失察或失职的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情节严重的也应给予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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