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7 10:10:29
法律分析。(一)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二)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三)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四)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五)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六)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一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称学校)及其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适用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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