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6 10:03: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条规定了代为清偿债务的情况,即债务人可以由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并且债权也会转让给第三人。然而,根据债务的性质或当事人的约定,有些债务只能由债务人亲自履行,第三人不能代为清偿。法律分析;代为清偿债务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第三人代为履行,在债权人接受第三人的清偿后,该债权即转让给第三人。法律规定为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但是债务的性质或者当事人之间约定不能代为清偿,只能由债务人亲自履行的债务,第三人不能代为为清偿该债务。拓展延伸;法律规定下的相关概念与合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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