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6 09:48:25
房产证的补办流程如下:1、房屋权利人需要先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2、房屋权利人刊登遗失证明后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补发,对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登记,并在登记证明上注明“补发”字样。【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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