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6 09:16:19
法律分析。可以。撤回仲裁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人行使权利的一种方式,在仲裁裁决作出前的任何阶段,申请人均可以撤回申请,但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争议双方私下达成的和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效力,仅能起到使仲裁时效中断的效果,只有由仲裁庭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主持达成、并由双方当事人签收的调解书才具有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时,另一方可向申请强制执行的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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