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6 09:30:05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人民或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离开其住所或指定居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和控制的一种强制方法。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此外,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也可以监视居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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