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6 09:30:07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人民和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应当核实犯罪嫌疑人的住处。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住处的,人民应当为其指定居所。人民核实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为其指定居所后,应当制作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居所地的同级机关执行。人民可以协助机关执行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