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6 07:29:46
监视居住规定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章强制措施,适用监视居住是一法定的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是指人民、人民、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关于监视居住的对象,我国刑诉法作了规定。一、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有哪些。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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