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14 08:04:47
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专门解决劳动争议的机构,不属于行政部门,没有行政职权。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申请时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法律分析;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属于行政部门,而是属于专门解决劳动争议的一个仲裁机关,劳动仲裁委员会没有行政方面的职权。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拓展延伸;劳动仲裁的管辖权归属及其相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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