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14 05:57:17
(一)资产类科目各项准备金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外商投资企业可以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帐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各项准备金,当年计提的上述各项准备金均已计入企业当期的费用。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除从事信贷、租赁(指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经过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提取坏账准备金外,企业不得在所得税前再预提其他项目的准备金。因此,一般来说,企业应按计入当期费用的上述各项准备金数额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对于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一定百分比计提坏账准备的企业,应审查当年计入费用的准备金数额是否超过税务机关批准的限额。对于超过限额计提的坏账准备,应当相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对于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软件,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其折旧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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