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14 09:52:26
土地证的拆迁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应给予补偿包括房屋价值、搬迁、临时安置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金额不得低于市场价格,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法律分析;拆迁有土地证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拓展延伸;土地拆迁中的赔偿规定及相关法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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