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08:49:18
根据法律规定,抢劫信用卡后使用、消费的,以行为人实际使用、消费的数额为抢劫数额。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无法实际使用、消费的部分,虽不计入抢劫数额,但应作为量刑情节考虑。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电子支付、手机银行等支付平台获取抢劫财物的,以行为人实际获取的财物为抢劫数额。【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抢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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