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08:42:39
法律分析。婚后买房写了一个人名字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子,房产证只写一方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