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08:23:01
依据法律的规定,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劳动仲裁是终裁裁决的,当事人是不能提起上诉的,但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一、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和管辖。(一)、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范围。(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上劳动合同发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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