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08:26:43
法律分析。婚前买房、婚后自己还贷,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在结婚之前就已经购买了房产,同时,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只是还在还贷,结婚之后以个人财产偿还贷款的话,房产就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的话,在离婚的时候需要补偿对方相应的钱款,但是房产仍然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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