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10:30:00
已交付房屋的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方式:业主需全额交纳物业费,长期未入住的空置房可按规定交纳70%的管理费或根据减免规定交纳物业费。尚未交付房屋的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支付。物业费的收取标准应根据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由相关部门制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并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合同中约定具体收费标准。法律分析;(一)已经交付房屋的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方式。在物业已经出卖并交付给业主的,业主是交纳服务费的义务人。物业交付后,由买受人开始承担,业主的物业费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入住后,全额收取。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或按省市县有关部门对空置房减免的规定收取物业费。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