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10:32:07
一、已经交付房屋的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方式在物业已经出卖并交付给业主的,业主是交纳服务费的义务人。物业交付后,由买受人开始承担,业主的物业费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入住后,全额收取。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或按省市县有关部门对空置房减免的规定收取物业费。二、尚未交付房屋的物业费收取方式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其计费时间是以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签订的合同规定的计费时间为准。风险提示:空置房的物业费收取标准:1、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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