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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10:32:02
法律分析:不可以。如果夫妻双方是办理过结婚登记,但是结婚证丢失的,可以补办结婚登记,再进行离婚。如果当事人没有进行婚姻登记,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却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属于同居关系,不存在离婚的情形,当事人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同居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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