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10:28:37
(一)同居发生在1994年《婚姻登记办法》公布实施以前。此时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二)同居发生在1994年《婚姻登记办法》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不符合事实婚姻要件的或是不愿补办的,则是同居关系,无需通过民政部门或者解除关系,自行解除即可。如果对同居财产分割有争议,也可以向起诉。子女抚养权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和方法。首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其次,协商不成的,判定原则是。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都会判决给女方。2、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子女。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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