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10:32:58
申请企业持申请资料一式四份,向所在地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1、申报后经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报所在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批准新设立的或资质晋级的工程监理企业在建设信息网公示一周后方可打印资质证书。3、所在监理单位签署同意意见后报广东省建设监理协会。1、申报后经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报所在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核并签署意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受理资质申请,由建筑业协会经办人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将评审意见反馈到建筑管理处审核。2、建筑管理处工作人员提出审查意见并交有关处室会审后,主管领导签字后提交办公会审批(其中:申请甲级资质的企业报建设部审批);批准新设立的或资质晋级的工程监理企业在建设信息网公示一周后方可打印资质证书。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