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10:49:34
法律分析。法律规定的产假只有顺产和剖腹产之分,没有提到难产。产假是指职业妇女在产前和产后享有的休假权利,一般为产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最长不超过四个月。女职工可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方式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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