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10:51:12
特殊病种住院报销规定如下:1、申请人携带资料交参保单位所在区医保中心。灵活就业人员直接将资料交本人参保区医保中心。2、参保人在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就医购药费用,凭社保卡直接进行结算。参保人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自行垫付,在携带规定资料前往当地的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暂为以下种类:一类:恶性肿瘤 、血液透析、血友病及肝、肾器官移植。二类:精神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碍、再生障碍性贫血。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的起付标准为500元,具体结算办法:一类门诊特殊病种费用的结算办法类同住院,也就是说享受住院报销比例;二类门诊特殊病种费用在规定的药品和诊疗项目范围内报销70%,一个结算年度内最高补助限额为2000元。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