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10:52:27
法律分析:积极应诉,依据保险合同和保险公司交涉,也可以起诉保险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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