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7 12:11:51
双方协商分割。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赠予行为早已完成,婚姻关系也已成就,除非有证据证明赠予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否则不可要求返还彩礼。另外,对赠与合同还规定了一些可撤销的情形: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而且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可根据具体实际情况予以衡量。如果不存在这些法定情形,赠予财物一经交付就已生效,不可要求返还。而女方婚前购买的嫁妆,应属其个人财产,至于是否用彩礼购买,在法律的认定上并没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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