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7 12:53:46
夫妻离婚时,夫妻间财产应当在夫妻间进行分割,与孩子无关。但是一些夫妻离婚时认为这是对孩子的亏欠,不如直接给孩子。夫妻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给孩子,是否可以呢。当然可以。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如果是在协议中将所有财产留给了成年子女,房屋也顺利办理完变更登记手续,存款已经转到成年子女名下,那么该行为属于实践性行为。所有财产已属于成年子女的个人财产,是不可以要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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