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7 12:59:54
大病办理程序。1、受理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收入或特困家庭患大病对象。2、受理机构:定点医院即时救助;非定点医院即事后救助。3、申请住院医疗救助时,提交材料等。【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规范大病保险承办服务。原则上通过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获得的保费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安全和偿付能力。规范大病保险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合理控制商业保险机构盈利率。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