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7 13:01:21
如果纳税人有工作单位的,则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的申报方式选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如果没有工作单位的,则选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即在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汇总清缴申报。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前款所称学前教育包括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受教育子女的父母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经父母约定,也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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