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7 13:00:26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起始时间:在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在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如果是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之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章对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作了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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