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7 12:58:25
审理离婚案件时,没有夫妻共同财产的不需要进行分割,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判决对该部分财产进行分割。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的分割,可以先行组织调解,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协议不成时,依法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另一方不予补偿原则。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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